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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2月16日讯2月15日21时许,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民警在青年路长行街路口例行酒驾检查。一辆轿车在快到检查点时突然调头,民警随即上前对驾驶人和车辆进行了控制。
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很浓的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内酒精含量是106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李某交代,晚上朋友聚餐,期间喝了3瓶啤酒。这时李某的朋友也赶到了现场,其朋友告诉民警,饭后他们提议让李某找代驾,可他坚持要自己开车。
由于李某涉嫌醉驾,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如果李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以及6个月以内拘役和罚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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