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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网淄博4月14日讯4月13日下午,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周村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泉王路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名驾驶人由北向南驶向主路后准备左转,当路面通行状况符合左转条件后,该车还打着左转方向灯在路边等候。发现驾驶人不寻常的举动后,民警准备上前对其进行检查。看到民警朝他的方向驶来,该驾驶人迅速将车开进了路边的辅道。看到这一情况,民警立刻将其进行了拦截。
车窗打开的瞬间,民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经询问,驾驶人梁某自称中午喝了一杯半白酒,当民警对其做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梁某拒不配合,民警只好带其去医院做血液检测。在去医院的路上,经民警一路做思想工作,梁某终于同意先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梁某血液内酒精含量是352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个数值超出醉驾标准的4倍还要多。
民警对梁某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这是梁某第二次因醉驾被查,第一次是在2018年,也是被周村交警查处的。
由于梁某涉嫌醉驾,民警带其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液检测,因为2018年的醉驾,梁某依法接受刑事处罚的同时,驾驶证也被吊销,这次还属于无证驾驶。
如果梁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他将面临五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拘役和罚金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还将面临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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