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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无法报销?可能是这些情况
来源: 鲁中网      时间:2023-08-23 10: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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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是可以进入医保统筹报销的”,这是很多参保人熟知的常识,但是有的参保人在就医购药时发现,有些药品在医保目录内但医保无法报销,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主要是以下3个情况:

一、在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购买药品。根据医保政策规定,只有在医保定点机构或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才可以纳入医保统筹报销。而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保是不予报销的。所以说,购药就医一定要认准医保定点机构。

二、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内的用药。国家在发布医保药品目录时,会在部分药品后面增加限定支付范围,设定部分病种范围、诊断范围、购药人群等限定情况。比如,多潘立酮分为口服常释剂和口服液体剂,口服常释剂属于医保甲类无限定支付范围,但口服液体剂属于医保乙类,设定为儿童或吞咽困难患者的限定范围。因此,药物只有在符合限定支付范围的情况时,才可纳入医保统筹报销范围。

三、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症的用药。药品在批准上市前,国家药监局会核准该药品的适应症范围,所谓适应症范围,通俗地说就是能治什么病或缓解什么症状。当超出适应症范围使用该药品时,虽然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但也是不予统筹报销的。

因此,在就医购药时,参保人要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微信小程序查询定点机构和药品目录,确保自己在就医购药时享受到医保报销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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